关于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货物的赔偿政策的规定。该规定随2013年5月8日第0805-01/QD-TB号决定一同发布。
一、无法寄送的物品和商品
- 越南法律禁止流通的货物和物品。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
- 武器、弹药、军事技术装备。
- 淫秽、反动的文化产品;旨在破坏社会秩序和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出版物和文件。
- 爆炸性、易燃性物品或物质以及危险或不卫生、造成环境污染的物质。
- 国家禁止贸易、禁止出口、禁止进口的商品种类。
- 违禁物品、出版物、货物。
- 请勿邮寄金钱等贵重文件或随金钱一起寄送信件。
- 请勿在货物中寄送贵金属(黄金、白银、铂金等)、宝石或其他由贵金属、宝石加工而成的产品或手机。
二、托运人规定
- 客户在富国岛快运船舶股份公司办理发货手续时,必须对货物申报的真实性负责。
- 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发票和单据。
- 小心包装货物,标明货物的垂直方向(如有,请在箱子、包裹或包装上标记垂直方向箭头),以确保货物的安全,
- 如果有易碎、易散落的货物以及价值超过 2,000,000 越南盾的货物,请通知富国高速公路股份公司工作人员。
- 在货物上写明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姓名、地址、电话等完整信息。
- 客户必须确保其货物的包装和装箱。
- 货物发出时,请您致电收件人,以便收件人主动来到收货点领取货物。
三、收货人规定
1. 对于个人货件:
- 顾客收货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 若代收,顾客须同时携带收货人和代收人的身份证件。
- 请携带已登记的收件人电话号码,以便富国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在收到货物后核实信息。
2. 对于寄送至本公司的货物:
- 受赠人必须持有本公司出具的介绍信。
- 必须持有被介绍人的身份证。
3.到富国岛高速船股份公司取货时间按照当地售票处营业时间为准。
4. 收货时,如发现包装或外部封条有任何撞击,客户可要求工作人员作确认记录,以便本公司根据运输货物损坏或丢失时的损害赔偿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考虑赔偿。
5. 自发货之日起15天后,如果收件人没有来富国岛高速公路股份公司领取货物,如果货物损坏或丢失,富国岛高速公路股份公司将不会解决任何投诉或问题。
6. 自富国岛快运船股份公司通知客户到达收货地点之日起(富国岛快运船股份公司发出通知之日),货物存放超过3天的,仓储费按10%运费/天计算。摩托车按过夜停车费计算。在船上收到货物后,请立即检查货物。
四、富国高速快艇股份公司发生损害时的赔偿责任 并失去了 出口 货物运输
1. 货物损坏或部分丢失:赔偿金额以货物在富国高速公路股份公司接受运输的地点和时间的同类货物的市场价格为准,实际损坏程度为准,但赔偿金额不超过200万越南盾。
2. 当货物出现问题或损坏时,富国岛快运股份公司将设法修复、修理并根据修理费用提供赔偿。
3. 货物全部损失:
- 如客户提供合法有效文件证明丢失货物的实际价值,则损失赔偿最低为货物实际价值的50%,最高为货物实际价值的100%。
- 如客户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文件证明丢失货物的实际价值,则损失赔偿金为运费的5倍。
五、富国高速快艇股份公司 不承担任何责任 案件赔偿
- 运输途中被国家主管部门扣押的货物。
- 因自然原因损坏的货物。
- 寄送货物的客户未提醒本公司工作人员注意货物的保管或不遵守其货物的保管、包装、装箱规定。
- 货物已从公司柜台收到。
- 对于超过 15 天寄送的货物,富国高速公路股份公司将致电寄件人接收货物。如果在富国高速公路股份公司工作人员致电后的 24 小时后,寄件人仍未前来接收所寄货物,富国高速公路股份公司将不承担货物丢失或损坏的任何赔偿责任。
通过使用运输服务,您被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富国岛快运股份公司的运输规定。
